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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時候我們會覺得猶太人太多規例要跟從,太多的行為,
但看了這本書後,知道了很多猶太人每個行動背後的意義,他們對神的愛及認真程度,
實在令我感動,也提醒自己要如何進深與神之間的關係。
以下是有關第六課的概括(這課由姊妹作主筆 ^^):
第六章
對立的概念 平衡地並存
猶太信仰看世上萬物都在神的主權下結合在一起。因為萬物這樣結合為一,所以猶太信仰有能力把看起來對立的概念放在一起。
舉例說,我們怎樣同時愛上帝和怕上帝?在自然的世界裡,愛和怕這兩種情緒似乎互相矛 盾。然而,猶太信仰看這兩種相輔相成,人必須有這兩樣,才能和神有正確的關係。在希伯來文裡,「怕上帝」的意思是敬畏上帝。你如果不深刻地愛上帝,就不能 真正怕上帝或敬畏上帝。你如果不真正地怕或敬畏上帝的威嚴,就不能深刻地愛上帝。
把對立的概念結合為一,詩篇有一個很清楚的例子:「有一件事,我曾求耶和華,也是我的 願望:就是一生一世住在耶和華的殿中,瞻仰他的榮美,在他的殿裏默想。」(詩27:4 CNET版本)默想的原文是levaker,也有拜訪的意思。猶太智者問道,「如果您事實上一生在上帝面前生活,又怎可以拜訪上帝?如果你正在拜訪上帝, 就不是住在那裡吧?」智慧在於把這兩個詞語結合在一起。我們必須成為這樣的人:我們生命的每一天都活在神面前,然而永不失去作為訪客對祂的敬畏。
有一則古老的格言提議人可以分別有兩張字條:1 – 「我算不得甚麼。我是宇宙裏的塵埃。在莊嚴偉大的上帝面前,我是無關緊要的微塵。」2 – 「我是宇宙裏一個重要的、有特點的人,我的上帝創造我是有目標和計劃的。」人眼裏看來對立的事,從神的角度看來卻是匯聚在一起的。
信和行為
這樣融合的另一個例子關於信和行為。猶太學者並不把信和行為區分開來:兩者是連在一起的。猶太人並不能明白一些基督徒群體怎麼會持續地辯論到底該把生命建基於信,還是建基於行為,仿佛這兩種生命在爭鬥。
猶太人甚至無從入手瞭解兩者怎麼會有矛盾。猶太的思想主張,如果信沒有影響和指導你的行為、行動和工作,你就不可能活一個建基於信的生命。沒有好行為、就不可能有信;沒有信,就不可能有好行為。
喜樂和憂傷
猶太人就是這樣把看起來對立的兩個概念融合在一起。當猶太人面對喜樂和憂傷、生命和死亡、拆毀和重建時,這樣的融合也出現在他們的意識裡。
喜樂和憂傷碰在一起,在聖經年曆裡十分明顯。贖罪日那段日子有敬畏和威嚴,之後很快就是住棚節的喜樂日子。緊接著敬畏和懼怕的,是快樂歡欣。
光明與黑暗
「我造光,又造暗;我施平安,又降災禍;造作這一切的是我─耶和華。」(賽45:7)
所有事物都是上帝為祂神聖旨意而創造和塑造的。就算邪惡也獲容許,用來推進神的計畫。因此,猶太人受命要為所有事稱頌神,甚至包括看來悲慘的事。他們並不知道種種事情的最終目的,只能在種種事情裡繼續向前走,把這些事重塑為美善和喜樂,或者引導向美善和喜樂。
如果我們要真正明白猶太思想,就需要明白這種把對立概念融合在一起的做法。猶太思想裡 充滿這樣的融合。在神的掌管之下,所有事都匯聚在一起。有了對立,種種觀念和方向大抵會變得比較純正,界定得比較清楚。由於所有事物都在神的主權之下,所 有事物必然受引導邁向同一個目的。人類要做的,是要探索和找出事物之間的連結,以及這個共同目的。
但看了這本書後,知道了很多猶太人每個行動背後的意義,他們對神的愛及認真程度,
實在令我感動,也提醒自己要如何進深與神之間的關係。
以下是有關第六課的概括(這課由姊妹作主筆 ^^):
第六章
對立的概念 平衡地並存
猶太信仰看世上萬物都在神的主權下結合在一起。因為萬物這樣結合為一,所以猶太信仰有能力把看起來對立的概念放在一起。
舉例說,我們怎樣同時愛上帝和怕上帝?在自然的世界裡,愛和怕這兩種情緒似乎互相矛 盾。然而,猶太信仰看這兩種相輔相成,人必須有這兩樣,才能和神有正確的關係。在希伯來文裡,「怕上帝」的意思是敬畏上帝。你如果不深刻地愛上帝,就不能 真正怕上帝或敬畏上帝。你如果不真正地怕或敬畏上帝的威嚴,就不能深刻地愛上帝。
把對立的概念結合為一,詩篇有一個很清楚的例子:「有一件事,我曾求耶和華,也是我的 願望:就是一生一世住在耶和華的殿中,瞻仰他的榮美,在他的殿裏默想。」(詩27:4 CNET版本)默想的原文是levaker,也有拜訪的意思。猶太智者問道,「如果您事實上一生在上帝面前生活,又怎可以拜訪上帝?如果你正在拜訪上帝, 就不是住在那裡吧?」智慧在於把這兩個詞語結合在一起。我們必須成為這樣的人:我們生命的每一天都活在神面前,然而永不失去作為訪客對祂的敬畏。
有一則古老的格言提議人可以分別有兩張字條:1 – 「我算不得甚麼。我是宇宙裏的塵埃。在莊嚴偉大的上帝面前,我是無關緊要的微塵。」2 – 「我是宇宙裏一個重要的、有特點的人,我的上帝創造我是有目標和計劃的。」人眼裏看來對立的事,從神的角度看來卻是匯聚在一起的。
信和行為
這樣融合的另一個例子關於信和行為。猶太學者並不把信和行為區分開來:兩者是連在一起的。猶太人並不能明白一些基督徒群體怎麼會持續地辯論到底該把生命建基於信,還是建基於行為,仿佛這兩種生命在爭鬥。
猶太人甚至無從入手瞭解兩者怎麼會有矛盾。猶太的思想主張,如果信沒有影響和指導你的行為、行動和工作,你就不可能活一個建基於信的生命。沒有好行為、就不可能有信;沒有信,就不可能有好行為。
喜樂和憂傷
猶太人就是這樣把看起來對立的兩個概念融合在一起。當猶太人面對喜樂和憂傷、生命和死亡、拆毀和重建時,這樣的融合也出現在他們的意識裡。
喜樂和憂傷碰在一起,在聖經年曆裡十分明顯。贖罪日那段日子有敬畏和威嚴,之後很快就是住棚節的喜樂日子。緊接著敬畏和懼怕的,是快樂歡欣。
光明與黑暗
「我造光,又造暗;我施平安,又降災禍;造作這一切的是我─耶和華。」(賽45:7)
所有事物都是上帝為祂神聖旨意而創造和塑造的。就算邪惡也獲容許,用來推進神的計畫。因此,猶太人受命要為所有事稱頌神,甚至包括看來悲慘的事。他們並不知道種種事情的最終目的,只能在種種事情裡繼續向前走,把這些事重塑為美善和喜樂,或者引導向美善和喜樂。
如果我們要真正明白猶太思想,就需要明白這種把對立概念融合在一起的做法。猶太思想裡 充滿這樣的融合。在神的掌管之下,所有事都匯聚在一起。有了對立,種種觀念和方向大抵會變得比較純正,界定得比較清楚。由於所有事物都在神的主權之下,所 有事物必然受引導邁向同一個目的。人類要做的,是要探索和找出事物之間的連結,以及這個共同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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