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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日的光 與 第四日的光體

從小學至中學都是在教會學校讀書,因此創世記有關神創造天地的事,
其實不算陌生,亦覺得很簡單,沒什麼特別,但…原來我看得太隨便了,
因為這些日子在導師帶領、提問及教導下,才知原來這幾句看似簡單的經文,
埋藏了很多寶貴的意思,以往實在是走寶了…

創世記1:3「神說、要有光、就有了光。」
創世記1:14「神說、天上要有光體、可以分晝夜、作記號、定節令、日子、年歲.」



一直以來,都沒有想過,為什麼第一天已有了光,為何第四天又說天上要有光體呢?
第一天的光…不是太陽嗎?當有次聽到導師這樣問時,才醒覺:對呀!為什麼呢?
聖經說第四天才造光體呀,那第一天的光是什麼來的?

原來第一天的光,是指神的光,而第四天的光體,才是指太陽及月亮呢~
馬太福音6:22-23「眼睛就是身上的燈.你的眼睛若瞭亮、全身就光明。
你的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你裡頭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
我們若失去了神的光,便像在黑暗中眼睛昏花一樣,
看不清神在我們生命中的作為、所給的恩典、教導。

神在第一天創造的光,對我們實在很重要,很多時候,我們都是憑日光看事情,
即是跟著世界的眼光看事情,但是,到底神是如何看事情的呢?
我們心裏若沒有神第一天創造的光,根本看不到神的帶領及做事方式,更不用說要明白神。


當人人都說要爭取更多自由時,到底真正的自由是什麼?
各人有各人的定義,你覺得要有知情權,他覺得要有私隱權,
結果爭鬧便出現,這會是神的心意嗎?

加拉太書 5:13「弟兄們、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
只是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事。」
神明明是希望我們得自由的,卻不是我們所想的 自由,
我們必需有神的光在我們生命中,才能看得清神的心意,看得清神對我們的旨意,
以致我們能活出神所喜悅的每一天。若能以神的光看每一天,每一天都是美麗喜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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